公司异常通常有三种情形:
一、年报异常
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期间是年报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工商年报。法律规定未准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异常状态。
解除公司异常的方法:到登记机关提出解除异常的申请,没有报的年报补上,当登记机关审核确认后就会移出异常,这个时候就会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二、地址异常
通常情况下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注册地址一致,不可以擅自异地经营。市场监管部门会不定期通过发信函或开展巡查工作确定企业是否遵循这项规定,若被查出异地经营或实际经营地址不存在的话,也会被经营异常。
三、税务异常
在抄税的时候系统提示公司被列入风险纳税人,其实这就是税务异常。我国市场主体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双重管辖,公司成立后长期未展开经营也未申报纳税、无特殊原因长期进行零申报或逾期纳税申报都会被税务部门列入风险纳税人名单。
解除公司异常方法:向税务机关咨询自己被列入风险纳税人名单的原因,准备相关资料说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待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便能恢复正常经营状态。